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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提干!特战女排长再立新功!

光热发电机组可以根据电网用电负荷的需要,快速调节汽轮发电机组的出力,即参与电网一次调频和二次调频。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1500V系统被光伏业界人士频繁提及,部分企业甚至抢先推出了1500V产品。就现有标准而言,并未排除1500V条件下使用,规范基本能够满足1500V光伏系统技术应用,只是需要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同时对于特殊类型的1500V系统也需要补充更有针对性的要求,比如水上光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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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1000V系统单串组件数量是22块,而1500V系统可以将数量扩充至32块。另外由于设备减少,后期运维成本也可以得到降低。基于当前技术,后续光伏成本的下降空间比较小,趋势将越来越平缓。为实现既定目前并推动光伏可持续发展,国家能源局一面祭出领跑者计划,用额外市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提高系统效率,一面开启补贴下调机制,并且拟通过上网电价竞争方式分配光伏电站规模,倒逼行业成本加速下降。面对平价上网的催促,光伏行业将目光聚焦于新技术。

作为新技术革新,施工许可须重新审视,标准的缺失也就成了市场的忧虑之一。另外,直流侧电压由1000V升为1500V,根据电力学公式P(电功率)=U(电压)*I(电流),当功率一定的情况下,电压提升1.5倍,电流将下降到1/1.5。这些直接销售首先适用于超过500KW的可再生能源电厂,从2016年起,适用250KW规模以上的电厂,到2017年100KW以上规模的电厂都将实行市场竞价销售模式。

2015年至2017年间将每年开放三轮招标。根据地面光伏电站招标规定(FFAV),提供太阳能发电最低竞标价格的电站运营商将获得财政补助。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日益蓬勃的今天,提到太阳能的发展,人们会不由自主的想到德国。而在新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中则引入市场机制,即实行强制的直接销售。

据统计,2015年,德国光伏新增装机约为1.3GW,大约占到全球新增装机的2%。这种在产业发展初级阶段使用的招标方式再次被引入到经历了多年发展,已经相对成熟的光伏市场中,说明产业政策实施并非一成不变,而不同阶段尝试使用不同手段来促进产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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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德国政府在2014年对原有的《可再生能源法》进行调整,在合理控制发展规模的同时,降低居民的电费压力。中国光伏组件价格最低限价,也降低了在德国光伏投资的经济性。去年,这一数字更是达到了30%。减免优惠的范围限定为电费成本占生产成本比重极高的用电密集型企业,这些企业必须是处于严酷国际竞争中,要保证他们的竞争力及工作岗位不受到威胁。

另外一个较大的调整是,原有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对可再生能源以固定电价进行全额收购20年。2014年德国居民电价平均为29.14欧分/千瓦时,2015年为28.68欧分/千瓦时,2016年为28.69欧分/千瓦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从去年开始,德国已经试点针对一些地面光伏电站采取招标方式。德国已经开始控制光伏发展的规模。

而固定上网电价政策的终结也说明,当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必须用市场的手段以及用符合成本的价格,回归产业本身的价值。2015年,核电在德国整个电力供应中比例是14.1%,未来随着核电厂的关闭,这一部分电力供应也将被可再生能源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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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达到1600亿千瓦时,其中风电和太阳能的发电量分别达到560亿千瓦时和349亿千瓦时。2004年,德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最重要的目的是降低太阳能发电成本,在对法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后,规定了上网电价每一年逐年递减的幅度,以推动整个产业成本的降低。

毫无疑问,新修改的《可再生能源法》给太阳能发展泼上了冷水。德国政府更是表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提供整个电力消费的40%-45%,到了2035年,这一数字将达到55%-60%。2013年,可再生能源在德国发电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为24%,2014年这一数字是25.8%。而事实上,为了达到2050年减排目标,到2050年德国太阳能累计装机达到200GW,而相应的每年新增装机应该是4-5GW。此前,并未对自发自用用户征收附加费,因而在德国境内能源合作社以及区域能源供应兴起。也就是说,近三年来,居民电价已经有所回落。

在新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中可以看到,法案给出了FIT补贴的容量上限:陆上风电每年为2.5GW、光伏每年为2.5GW、离岸风电每年为6.5GW,生物质能为每年1GW,此政策一直到2020年。高额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增加了消费者的电费负担,政府正在控制光伏发展的规模。

最晚自2017年起,将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额度,未来还将再次修改《可再生能源法》,以便将新的招标模式应用扩展到其他类型可再生能源。在新的《可再生能源》法案中规定,所有大于10KW的发电用户都将支付可再生能源附加,目前此一附加为每千瓦小時6.3欧分。

这一数字对于正在弃核中的德国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德国光伏产业发展逐渐向计划经济转变了。

由于此次修订幅度很大,在发展思路和原则上有比较大的调整,2014版《可再生能源法》也被称为《可再生能源法》2.0版。毫无疑问,德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德国作为世界上太阳能起步最早的国家,也是产业规模发展极其迅速的代表,德国太阳能行业的发展路径、先进的技术、产业政策等,都成为了其他国家纷纷研究和效仿的对象,其中也不乏近几年来太阳能行业发展迅猛的中国。导语:高额的补贴给德国政府以及消费者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政府的保障以及不菲的上网电价,给彼时德国光伏产业的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法案公布后太阳能在德国各地雨后春笋般的出现。在2014年修改的德国《可再生能源法》中指出,德国联邦政府给2015年设定的光伏新增装机目标是2.5GW。

正是这些高额的补贴支出支撑着德国政府一直推行的能源转型。2008年,对(EEG-2004)再次进行修改,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EEG-2009),法律条款由最初的12条扩充为66条,形成了较完备的框架;2011年6月,《可再生能源法》(EEG-2012)通过,并在2012年又进行了两次局部修订。

德国联邦与经济能源部表示,地面光伏电站补贴试点招标的目的在于经济高效地实现扩大可再生能源使用的目标,同时保证较高的接受程度和参与主体的多样性。德国联邦与经济能源部的表述就是德国的能源供应一年比一年更加绿色,可再生能源比例逐年上升。

德国太阳能协会BSW-Solar的通讯和市场总监DavidWedepohl表示,两个主要的政策层面的改变造成该国上网电价补贴的增量递减,其有效扼杀地面安装部分,以及最近对光伏电力的自发自用征收附加费,这一直作为对于寻求投资于光伏以抵消不断上涨的能源账单的企业的威慑。从促进大量发展到适度控制,德国可再生能源政策的调整,说明大规模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中会出现各种不可预估的问题,电网是否跟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节奏、是否有足够的补贴对产业进行支撑等都是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不能回避的问题。虽然其间政府不断调整上网电价,但是由于政策的保障,德国光伏发展达到了疯狂的程度,据统计2010年到2012年平均每年的光伏装机容量达到7GW以上,2012年一年更是高达7.6GW。与此同时,老旧的太阳能系统也将达到服役期,将逐渐被替代,这也就意味着未来每年德国光伏新增光伏装机应该要达到6-7GW,才能达成政府2050年的发展目标。

2014年8月,经过多方博弈,德国《可再生能源法》(2014版)终于完成法律修订程序,已于2014年8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增加越多越好?事实上,早在2000年,德国就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EEG-2000),以刺激当地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并且将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提高3倍以上。

在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光伏领域人士表示,德国在过去这些年间光伏产业取得了辉煌成就,高额的补贴给政府以及消费者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据公开资料显示显示,2015年德国可再生能源附加较2014年有所降低,为6.17欧分/千瓦时。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2015年可再生能源在德国发展依然强劲,而将几种类型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进行对比发现,在2015年,德国可再生能源中离岸风电增速最快,发电比例从去年的0.2%增长到1.3%,陆上风电从8.9%增长到12%,而太阳能发电从5.8%增长到5.9%。通过政策的引导适当放慢发展节奏也是让市场更为成熟、投资趋于冷静最好的控制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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